西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

2024-04-29阅读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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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发〔2024〕7号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大会精神,认真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积极稳妥推进小学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使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统一入学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入学办法

 (一)小学入学

 1.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西城区申请入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②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③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④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公共户籍适龄儿童;

 ⑤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⑥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入学方式及程序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予以确认。

 ①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申请到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②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学区派位入学,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③片区内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片区内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在一所学校登记)。学校依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公示。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④多校划片入学

 凡属本意见“五、有关说明中(五)(六)(七)”三种情况的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入学材料。片区内登记入学工作结束后,依据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派位入学。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公示。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⑤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本区公共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等其他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二)初中入学

 1.入学条件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②经审核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③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入学方式及程序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完成初中入学报名手续。

 符合回区升学条件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监护人持审核所需材料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学区参加西城区初中入学。

 ①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

 西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由所在学校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升学手续。

 ②全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在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意向,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③特色学校、寄宿学校、民办学校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特色学校、寄宿学校和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学校入学条件要求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④对口直升派位入学

 符合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对口直升派位入学,按照申请人数依规定的直升比例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毕业学校公示。

 ⑤学区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在学区内选择一所具有登记入学招生计划的初中校申请登记入学。申请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登记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⑥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初中入学条件并未被其他各种入学方式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入学意向,根据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录取。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在区政府领导下制定实施意见,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使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及市区相关要求,将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学生。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招生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招生,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严格执行招生进度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进度和工作程序,按规定日期发放《入学通知书》,杜绝违规操作。

 (四)严格公示制度

 入学结果按相关要求在毕业学校或招生学校公示。

 (五)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中小学校须提前将招生简章、宣传信息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招生范围、时间、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并优先招收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严格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申请在西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各相关部门及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申请材料,开展登记入学入户核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五、有关说明

 (一)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小学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并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三)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

 (四)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超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其入学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五)自2020年起,西城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房产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登记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位占用后,六年内居住该地址的适龄儿童入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六)自2020年7月31日后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七)自2020年7月31日后户籍从本市其他区迁入西城区的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小学时,不再对应登记入学划片学校,全部以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内入学。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教发〔202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西城区2024年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6日至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

5月

寄宿学校发布入学通告

全区招生学校发布入学通告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发布学区派位学校报名须知

各小学公布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6月12日前

寄宿学校、全区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入学完成录取

6月中旬

学区派位入学完成录取

6月9日至16日

小学审核入学材料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登记

7月上旬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咨询热线66007070(西城区政务服务热线8:30-20:30)

 


 

附件2

西城区2024年初中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30日前

完成本区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5月6日至9日

外区外省市学籍学生提交“回西城区升学”申请

5月8日至14日

受理外区外省市学籍学生“回西城区升学”审核、登记

受理西城学籍学生“回户籍或居住地入学”申请

5月下旬

对口直升资格认定及报名

入学意向填报及复核

6月12日前

完成九年一贯制、全区派位、特色学校、寄宿学校、民办学校入学工作

6月中旬

对口直升入学录取

学区登记入学录取

7月3日

学区派位入学录取

7月上旬

各中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咨询热线66007070(西城区政务服务热线8:30-20:30)

 

 

 

 

   


 

 


西教发〔2024〕8号


 为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西城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办法。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父母在西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西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按审核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4年5月6-9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双胞胎适龄儿童需要分别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2024年不在西城区申请小学入学。

 (二)网上联合审核

 各相关部门于2024年5月8-10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由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西城分局审核。

 3.在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审核。

 无法网上审核的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依据网上联合审核结果进行纸质材料现场审核

 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现场接待审核时间为2024年5月13-24日。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4年在西城区入学。

 三、审核标准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双方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2023年5月-2024年3月,须连续缴纳且补缴无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不晚于2023年5月1日。自2023年5月1日以来,该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体工商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迁移登记;

 (3)个体工商户未发生过经营者变更登记。

 3.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3年5月1日。自2023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4.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3年5月1日。自2023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涉及该申请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变更登记。

 若申请人双方其中一人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其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须参照上述条件。

 (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3年5月1日前签订,连续承租至2024年4月30日满一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须满一年,且开票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非婚生育凭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四、有关说明

 1.申请人应提前关注所在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的地点和审核要求。现场审核时,请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申请在本区参加初中入学的,材料审核标准参照此文件执行,由毕业生所在小学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西城区参加初中入学。

 3.本办法只适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如不符合,请参照“西城区单位集体户”、“按本市户籍对待”等类型相关规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的审核办法》(西教发〔2023〕6号)同时废止。

 


 各位适龄儿童家长,请您认真通篇阅读此通知正文以及重要说明,避免错过重要入学环节。

 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https://yjrx.bjedu.cn)将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开放采集功能,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级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并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依照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进行填报,市级平台将对您所填报的部分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下面对符合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各类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一)登录市级平台

 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6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待信息验证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的本市非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6日(星期一)至5月12日(星期日)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待5月中旬接到房产审核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登录市级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审核不通过的,请前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入学。

 (二)向登记学校提交入学材料

 5月27日(星期一)各小学公布《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6月9日(星期日)至6月13日(星期四)符合西城区片区内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各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应划片学校提交《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

 学校依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登记材料的适龄儿童,学校不保留本校学位。

 (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向对应划片学校提交入学材料时,经学校查验所提供入学材料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参与多校划片入学

 1.房产地址已用于其他适龄儿童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入学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自2020年7月31日后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家庭;

 3.自2020年7月31日后户籍从本市其他区迁入西城区的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四)因拆迁、房产权属等特殊原因造成户籍地址未纳入任何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情况,需按下列要求提交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登记学校

 1.材料上传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请于6月2日(星期日)9:00至6月4日(星期二)17:00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xckszx.com)。

 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未纳入任何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户籍地址划归入口”,扫描页面二维码,进入审核平台,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选择“未纳入招生范围地址划归”类别,根据提示进行儿童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

 按要求上传①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入学材料照片。

 2.结果查询

 6月7日(星期五)9: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再次登录“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未纳入任何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户籍地址划归审核平台”,查询划归结果。按照划归结果向学校提交登记材料,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各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内容为准。

 二、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1.材料上传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务必于5月6日(星期一)9:00至5月10日(星期五)17:00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入口”,扫描页面二维码,进入审核平台,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选择“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类别,根据提示进行儿童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

 按要求上传①所在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个人页,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④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集体户籍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⑤在西城区的实际居住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西城区房屋产权证、或聘用单位开具的《单位集体公寓宿舍情况说明》、或西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入学材料照片。

 2.结果查询

 5月14日(星期二)9: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再次登录“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下载打印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自行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逾期未进行线上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西城区公共户籍适龄儿童

 1.材料上传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务必于5月6日(星期一)9:00至5月10日(星期五)17:00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入口”,扫描页面二维码,进入审核平台,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选择“西城区公共户”类别,根据提示进行儿童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

 按要求上传①所在公共户籍首页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及公共户专用章),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个人页,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④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等入学材料照片。

 2.结果查询

 5月14日(星期二)9: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再次登录“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下载打印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自行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逾期未进行线上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四、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照所属类型办理相应手续。

 (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子女、父母一方为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子女、博士后人员子女、随军家属子女四种类型

 1.登录市级平台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6日(星期一)至5月12日(星期日)登录市级平台,进入“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入口”,注册并完善信息。

 2.材料上传

 5月9日(星期四)9:00至5月12日(星期日)17: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考试中心网站”,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入口”,扫描页面二维码,进入审核平台,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选择所属类别,根据提示进行儿童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入学材料照片。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子女:按要求上传①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证件在有效期内,单位注册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均在西城区,随往人员栏包含适龄儿童信息),④聘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⑤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西城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⑥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等入学材料照片。

 (2)父母一方为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子女:按要求上传①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结婚证》,④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等入学材料照片。

 (3)博士后人员子女:按要求上传①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④适龄儿童父(或母)的《进站函》(博士后站点在西城区且证件在有效期内),⑤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等入学材料照片。

 (4)随军家属子女:按要求上传①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驻西城区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④现役军人证件,⑤实际在西城区居住的相关材料等入学材料照片。

 3.结果查询

 5月17日(星期五)9: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再次登录“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下载打印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务必于次日登录市级平台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自行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逾期未进行线上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台胞子女、华侨子女两种类型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6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登录市级平台,进入“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入口”,注册并完善信息。根据市级平台提示到区台办、区侨办进行资格认定。未到区台办、区侨办进行资格认定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五、西城区户籍超龄儿童、外国籍适龄儿童

 西城区户籍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学籍超龄儿童、外国籍适龄儿童无法自行登录市级平台注册完成信息采集,需按下列要求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取市级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

 1.材料上传

 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星期四)9:00至5月12日(星期日)17:00登录“考试中心网站”,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入口”,扫描页面二维码,进入审核平台,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选择所属类别,根据提示进行儿童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

 按要求上传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入学材料照片。

 2.结果查询

 5月17日(星期五)9:00法定监护人可再次登录“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下载打印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务必按照审核结果中反馈的账号、密码登录市级平台,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自行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逾期未进行线上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六、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请于5月6日(星期一)至5月9日(星期四)登录市级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录入并提交相关审核材料信息。具体流程及审核标准参见《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的审核办法》。

 自行撤销已审核登记账号或逾期未进行审核登记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七、本市非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

 1.本市非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西城区申请入学需同时满足: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本市非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适龄儿童及其未成年兄弟姐妹在本市范围内名下无产权房、无公房(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无军产房,且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无房屋交易转让记录;

 (3)法定监护人(父或母)连续单独承租并已实际居住在西城区三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逐年登记备案,出租房屋须满足家庭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住所适宜居住;

 (4)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已在西城区连续稳定务工就业三年以上。

 2.材料上传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星期一)9:00至5月7日(星期二)17:00登录“考试中心网站”,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入口”,扫描页面二维码,进入审核平台。

 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选择“本市无房家庭预审”类别,根据提示进行儿童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入学材料照片如下:

 (1)基本信息:①适龄儿童全家(包含本人、父母双方、未成年兄弟姐妹)户口簿(2017年11月1日后离异需提供适龄儿童生父生母及未成年兄弟姐妹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法定监护人《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2)实际居住信息:①西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网上可查询文本,租房时间不晚于2021年5月1日),②含有住房租赁监管登记备案编号的凭证(备案时间不晚于2024年4月30日),③近三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缴纳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满三年以上,且连续缴纳,补缴无效),④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须为住宅,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开具的材料无效),⑤房主身份证,⑥适龄儿童全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告知单查询时间在2024年4月29日至5月7日之间);

 (3)工作信息:①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文本),②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照中注册地址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应一致且在西城区),③聘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西城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④《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三年以上连续按月在西城区缴费,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无效)。

 3.预审结果查询

 5月10日(星期五)9:00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再次登录“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区级审核系统”,查询预审结果。

 4.联审与信息采集

 预审通过后,务必按照预审结果中反馈的账号、密码及采集要求登录市级平台完善信息。

 5月10日(星期五)前,相关部门对通过预审且按要求登录市级平台完善信息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5月17日(星期五)前,街道办事处入户了解核实申请人实际居住情况。

 5月21日(星期二)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市级平台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审核流程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审核不通过者无法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前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学。

 

重要说明:

 一、西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招生政策以“考试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二、在关注此通知同时,请您及时关注“考试中心网站”,认真阅读“小学入学”栏目发布的所有文件,避免错过您的孩子可参与的各种入学方式及环节。

 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市级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填报,资格审核通过后,务必依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完成全部信息采集流程。

 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上旬登录“考试中心网站”,关注查询公告,线上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录取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五、上传审核材料时,家长须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审核系统,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入学材料原件照片,确保所填信息与材料内容一致。请务必将入学材料原件放置在实物背景(如木质桌面)上逐页拍摄后上传,请勿上传扫描件。双(多)胞胎子女须分别上传审核材料。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单亲家庭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六、政策咨询电话:010-66007070;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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